2018-10-25
以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今年以来,我市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地、黑臭水体、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今年1至9月,我市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汾河水库、兰村、枣沟和地垒)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全市9个地表水国家、省考核断面中,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5个(汾河水库出口、上兰、李八沟、扫石桥、河底村),劣V类断面4个(温南社、小店桥、韩武村、美锦桥),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55.56%,超过省下达的44.44%的年度考核要求,劣V类断面为44.44%,达到省下达控制在44.44%以下的年度考核要求。
年底前完成水源地清理整治
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安排,对我市唯一的地表水水源地——汾河水库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目前,娄烦县对排查出的9个问题已采取措施,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我市已组织开展汾河水库保护区划分调整工作,并按法定程序上报省政府,现已委托清华大学根据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进行汾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编制工作。此外,全市还全面加强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今年,我市要完成汾河水库岚河湿地工程和汾河水库上游汾河干流湿地工程,保障汾河水库水质稳定达标。完成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汾河水库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年底前要全部完成水源地清理整治。
古交市今年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5月28日至6月1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我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督查期间,我市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督查组的安排和要求,全面完成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督查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要求,对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清单,我市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实施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北张退水渠已全面展开整改,清水河治理已制定截污纳管工程实施方案,年底前完工。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机制,按照“长制久清”要求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
除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督查问题的整改任务外,我市将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釆取控源截污纳管、河渠清淤清垃圾、城市初期雨水收蓄等措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古交市的4条黑臭水体2018年全部完成治理,古交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加快重点河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进度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从地表水断面水质来看,虽然上半年达到省考核要求,但地表水环境质量劣V类水质问题仍然突出,市区汾河祥云桥下游河段的小店桥、温南社、韩武村断面及清徐县白石南河出境美锦桥断面,一直为劣V类水质。
在重点河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方面,我市提出,在汾河清徐县段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中游核心区干流蓄水工程,组织实施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上游湿地建设工程,为实现温南社国考断面达标奠定基础;完成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工程建设,实现汾河小店桥断面达标;全面投运清徐县白石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现美锦桥考核断面达标;完成杨兴河综合整治工程,确保阳曲县杨兴河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汾河古交段湿地建设工程,为扫石桥断面达标提供保障。
在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上,一方面,我市积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工作,对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的7个矿实施煤矿矿井水排放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太钢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节水减排项目;另一方面,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清洁化改造工作,全市12个行业159家重点工业企业80%以上完成工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任务,全面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减量排放。
年底建成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据介绍,从工作任务来看,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目前,市区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北张退水渠、太榆退水渠和小店区南部生活污水目前无法集中收集处理,市区每日约5万吨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汾河,污水厂和管网的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为此,我市将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加快实施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确保2018年底建成;清徐县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3万吨的扩容改造工程;不锈钢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太原市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成投运,确保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同时,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冬季保温工程。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保证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地表水V类标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冬季运行效果,综合采用保温、加热等措施,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摘自《太原日报》)